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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商务学校2023年度单位决算

2024-09-29 09:40     来源:玉林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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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概况

一、本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2023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概况

一、本单位职责

1.主要为在职干部职工提供中专、大专以上学历教育服务;

2.承办市人民政府、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玉林市商务学校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是财政差额拨款单位,无下属单位。学校内设副校长室、办公室、教务科、招生办、培训科、财务科、后勤保卫科共7个科室。

第二部分: 2023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玉林市商务学校2023年度单位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单位2023年度总收入409.3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09.30万元, 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95.7万元,下降18.95%。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6.08万元,为玉林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59万元,增长1.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财政拨付的工资、养老金增加。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玉林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之上年无变化。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玉林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之上年无变化。

4.事业收入363.22,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96.29万元,下降20.95%,主要原因是招生人数减少,以及高校改变学费收缴和结算模式,本年度起入学学生学费在缴费平台全额上交,返还我校学费分成,学费分成项目收入减少。

5.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之上年无变化。

6.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之上年无变化。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之上年无变化。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之上年无变化。

(二)本单位2023年度总支出409.30万元,其中本年支出 409.30 万元, 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95.70万元,下降18.95%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教育支出(类)409.3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工资、福利及教学、教育服务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95.70万元,下降18.9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2人退休,工资、养老金、医疗保险等减少;以及由于本年度招生人数减少,并且高校改变学费收缴和结算模式,本年度起入学学生学费在缴费平台全额上交,返还我校学费分成,学费分成项目支出减少。

2.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与上年同比无增减变动。

3.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与上年同比无增减变动。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6.08万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59万元,增长1.3%。其中:基本支出46.0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5.43万元,支出决算为46.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43%。

教育支出(类)年初预算为45.43万元,支出决算为46.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43%。预决算差异原因是本年度在职工作人员增加工资。全部是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单位在编人员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其他教育支出年初预算为45.43万元,支出决算为46.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43%。预决算差异原因是本年度在职工作人员增加工资。全部是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单位在编人员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6.08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45.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31%。预决算差异原因是单位年度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的增加。主要用于单位在编人员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0.4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教育教学的运行经费等支出。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02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支付独生子女保健费。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

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单位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2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2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口径参见单位决算F03表《机构运行信息表》中政府采购相关数据)。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4.2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4.26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本年度使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购入新能源比亚迪轿车一辆,用于我校招生和教学业务使用;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2023年度均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无需开展以上财政预算绩效自评。组织对2023年度2个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预算支出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363.22万元,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预算支出总额的100%。

本单位2023年度没有组织项目进行评价。

2.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经我单位对照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自评,2个项目评为一等,占项目总数比例100 %。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收入征管工作的及时性有待加强; 二是绩效考评指标的设计上有待进一步优化。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认真开展学校招生、教学、财务等工作,依法加强组织学费收入征管工作;二是进一步完善绩效量化方面,力求指标设计更加科学、合理。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基本支出项目自评得分为93.84 分,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95.72万元,执行数为215.32万元,完成预算的72.8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根据学校各项规章管理制度进行日常招生、教学、财务等工作和监督检查;二是加强基本支出的规范性,严格上班纪律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促进我校教育事业的发展。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收入征管工作的及时性有待加强; 二是绩效考评指标的设计上有待进一步优化。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贯彻党和国家财经方针政策,严格执行行政法规和财经制度依法加强组织学费收入征管工作,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全面执行预算绩效全过程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预算绩效评价工作;二是进一步完善绩效量化方面,力求指标设计更加科学、合理。

3)单位整体绩效自评情况:自评等级为等。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玉林市财政单位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玉林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玉林市本级各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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